人民网成都2月13日电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开除公职。
如下: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易传斌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易传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成都市纪委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甘孜州监委管辖,甘孜州监委指定石渠县监委管辖,石渠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易传斌简历
易传斌,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四川彭州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彭州市水利局工作;
2001年12月至2008年7月,历任彭州市三邑镇副镇长,利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红岩镇党委书记,丹景山镇党委书记,隆丰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历任彭州市交通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天彭镇党委副书记、天彭街道党工委书记、彭州工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2年2月至2022年9月,历任彭州市副市长,郫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2年9月,辞职。
绵阳市林业局原局长邓飞 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绵阳市监委对绵阳市林业局原局长邓飞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邓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邓飞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绵阳市委批准,由绵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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