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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防潮堤建设管理新规

时间: 2000-01-01 00:00 作者:网络 来源:未知 点击:

据山东省水利厅获消息,为全面提升风暴潮防御能力,山东省6部门近日正式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防潮堤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从规划建设、管护机制、责任分工等多方面出台硬核举措,筑牢风暴潮防御“海上长城”。

山东省大陆海岸线北起鲁冀交界的漳卫新河河口、南至鲁苏交界的绣针河河口,地跨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日照7市。绵长的海岸线赋予山东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优势,也意味着繁重的风暴潮防御任务。《意见》明确,防潮堤建设将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规划体系,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全省总体规划,沿海各市、县(市、区)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

在管护机制方面,《意见》划定硬规矩:沿海市县需明确防潮堤管理机构,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并设置界碑标识,禁止在保护范围内实施爆破、采石取土等危害安全的活动。要强化汛前、汛后及风暴潮发生后的重点巡查,及时修复工程缺陷。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权限定期组织防潮堤安全鉴定,未达到设计标准的应及时维修加固。同时规范涉堤建设审批,跨堤、穿堤设施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船舶航行危及堤身安全的河口段将限定航速。(方垒)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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